中共中央、国务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
2025-05-09 14:08:01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如何有效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政府正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一、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灵活性。政府应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养老压力,还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时,应注重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确保设施能够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同时,应加强与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打造综合性的养老服务生态圈。
二、推动“公建民营”模式创新
“公建民营”模式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负责建设养老设施并保留产权,然后通过招标等方式引入民间机构进行运营和管理。这种模式既保证了政府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和指导,又充分发挥了民间机构的专业优势和运营效率。
为推动“公建民营”模式的深入发展,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同时,应加强对民间机构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其养老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民间机构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
在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的过程中,应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同时,应推动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外,还应鼓励养老机构向连锁化、社区化、家庭化方向转型,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智能健康监测系统等手段,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应积极拓展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将更多优质养老服务“嵌入”社区,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需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持续发展
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推动“公建民营”等模式的发展,政府应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这包括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经济激励措施,以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此外,还应加强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是解决我国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有效途径。政府应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